大多数精神病的早期,表现症状轻,不典型,往往不易发现,常常延误治疗,给病人带来不利的后果。
“早发现、早治疗”是一条重要原则。要早期发现,关键是善于观察;特别是对早期的精神症状:
1、生活规律改变:如原来是讲究整洁的人,变得不修边幅等。
2、脾气改变:热情好交往的人变得沉默少语、孤僻冷淡,甚至闭门不出。
3、情绪变化:可表现为情绪高张,或情绪低落、唉声叹气、消极,甚至出现自杀行为;或情绪不稳定,易激怒;有的反应迟钝,对事漠不关心,与人疏远;有的表现焦虑不安,似有大祸来临。
4、行为变化:表现行为奇特或动作呆板重复;或收藏一些无意义的东西。
5、记忆力下降:健忘,丢三拉四,这种情况如发生在中青年,应予以注意。
6、多疑:敏感多疑,或感到有人要谋害他。如发现以上表现,须及时到精神专科医院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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